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3〕223号)要求,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函〔2023〕10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可申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其附件《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要求。按照《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分类要求,申报专业类示范基地(含创建)的单位,其产业领域应为其中一类;申报综合类示范基地(含创建)的单位,其产业领域应包括两个及以上大类。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申报,应立足本区域安全发展需求,聚焦安全应急重点行业领域,统筹产业规划布局,坚持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优先推荐本区域内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申报;产业发展方向与本区域现有示范基地(含)创建同质化程度较高的单位不宜推荐;条件不成熟的不应推荐。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全部内容,与本地区发展改革部门、科技部门进行会商,请示领导后确认本地区是否参与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二)确认参与申报的县(市)区、开发区,各申报单位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地区工信部门汇总名单后于2023年9月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安全处。市工信局将结合名单内容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联系人:市工信局安全处于宇涵;联系电话:62048626;邮箱:jlsgxjzac@163.com)
(三)省级工信、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须通过国家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afetybigdata.com.cn,模板在线下载),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线上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6日24时。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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