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依据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关于江宁区2022年中央农业资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立项通知及实施方案批复》(江宁农财〔2022〕122号)文件要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中央农业资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等18个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承担方对项目完成情况汇报和第三方事务所到现场评价审计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承担单位共18家,其中南京市江宁区一添家庭农场未完成实施方案,其他17家承担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完成了相关实施内容。
3、项目资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款项支付符合规定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5—68173937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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