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21〕8号)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信用核查、现场评估、公示备案后,可备案成为我市第三方评价机构。省属第三方评价机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估备案后,可面向全省开展评价认定。
目前我市已备案可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见附件,此目录动态更新。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登陆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官方网站查询、选择评价机构,网站动态发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公告。
监督投诉电话:025-83370610。
附件: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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