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高校,有关企业,在库专家: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要求,我厅将按照反应评估、工艺、化工设备、化工电气仪表、安全5个类别重新建立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企业采用的化工工艺是否国内首次使用进行鉴别并出具专家组鉴别意见。
(二)对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二、专业类别
(一)反应评估:从事化学合成、化学反应教学科研的相关人员;从事化工设计或化学反应评估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化学合成、化学反应的化工企业技术骨干。
(二)工艺:从事化学工程、化工工艺教学科研的相关人员;从事化工工艺专业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石油化工、煤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电化学、生物化工等领域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技术骨干。
(三)化工设备:从事化工机械、化工过程与装备教学科研的相关人员;从事化工机械、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研制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化工机械、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的化工企业技术骨干。
(四)化工电气仪表:从事化工自动化仪表、化工电气工程系统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化工自动化仪表、化工电气工程系统的化工企业技术骨干。
(五)安全:熟悉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化工企业技术骨干。优先考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化工及危化品专家组专家。
三、入库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项目鉴别论证工作。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度。
(三)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技术能力,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
(二)个人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交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学术成就和社会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入库程序
(一)单位推荐。在职申请人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二)个人自荐。退休申请人采取个人自荐方式。
(三)专家评审。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择优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公示公告。拟入库专家人选名单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入库,并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告。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及有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二)新的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专家库建立后,原专家库停止使用。欢迎符合条件的在库专家(名单见附件3)参与申报。
(三)请申请人认真填报、核对信息,推荐单位从严把关,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及申报材料邮寄我厅,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五)本次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唐旭,联系电话:0551-62871707。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
邮箱:tangxu@ahsjxw.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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