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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7:11:16 发布部门: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2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

  一、工作程序

  1.请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填报《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1)和《安徽省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在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1、2)上加盖公章,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于9月20日(星期五)17:30前将《绩效评价审核推荐表》(见附件3)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

  二、有关要求

  1.绩效评价范围为我省2022年(含)前认定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4),绩效评价依据为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和2022年度工作总结,其中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由省科技厅从火炬统计系统直接导出,各申报单位无需另行报送。

  2.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后续不得再补充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应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市科技局联系人:周海娜,0551-63537767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3-08-28
 

附件下载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绩效评价审核推荐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参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绩效评价指标和分值.docx
附件下载
附件6: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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