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局部分)>的通知》(蚌市监函〔2022〕349号)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市局复审和研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安民路100号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邮编:233000
联系人及电话:邹桐桐0552-2045205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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