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国家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持续优化重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内科基字〔2023〕25号)转发给你们,每个实验室只能参加一次优化重组,未参加优化重组或重组未通过的不再纳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序列。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请参加本批次优化重组的重点实验室(含新建)于2023年9月28日18:00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组建方案,各参评实验室的PPT汇报视频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nmgcxzxxmk@163.com。请依托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18:00前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含新建)审核推荐至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并上传本单位优化重组分析报告(仅有一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仅需报送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
联系方式:
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 王秀云 0471-6621151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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