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
按照省经信厅工作安排,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通知》中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请各县区经信部门于9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4份企业纸质版申报书(见《通知》附件3,只盖企业公章),1份正式推荐行文及推荐汇总表(见《通知》附件4)上报至市经信局装备工业科(以上文件的PDF和Word版本也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徐崇鸣 联系电话:3115327
电子邮箱:jxw3115327@163.com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5.《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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