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集成电路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根据《苏州市培育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集群2025行动计划》(苏创新集群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苏州市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苏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包括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方向
围绕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领域,立足自身优势,明确人才培训方向和定位,实训专业特色鲜明,重点开展集成电路产业研发型、工程型、技能型人才培育(申报单位若是高校,需有独立学院从事集成电路产业方向人才实训,申报材料需以独立学院为主,且独立学院满足所有申报条件)。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实训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2. 制定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实际可行的发展规划,以及教学、培训、财务、经费使用、后勤管理、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三)硬件条件
1. 基地建设符合实训需求,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若为租赁场地,则租约应在三年以上;
2. 实训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3. 具有与集成电路人才培训相匹配的实训设备,实训工位数不低于100个。
(四)师资队伍
1.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中高级技术技能职称的集成电路及相关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
(五)培训能力
1. 近两年培训集成电路总人数不少于300人;
2. 近两年内举办或承接过国家、省、市相关培训;
3. 有完整培训人员信息及就职信息列表。 (六)实训资源
1. 紧跟集成电路产业及技术发展趋势,培训实训项目有明确的职业标准或具有开发职业标准的基础和能力;
2. 有专业的培训实训课程体系(或培训认证体系);
3. 有完整的教学计划和培训实训大纲,有配套的培训讲义、教材及课程资源,具备完备的考核评价标准;
4. 建有与培训实训内容相配套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库。
三、基地认定和建设培育流程
1. 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区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建设指引,编制《苏州市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
2. 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并推荐上报的项目,于9月8日前将推荐单位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开展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单位授予“苏州市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称号。
3. 申报单位加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照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指引(附件1),加快推进技能培训、校企合作、人才评价等方面建设内容,建设培育期从认定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建设培育期满后,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指引,开展考核评估,对考核通过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四、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申报书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一齐送至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建屋大厦1221室)。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开展苏州市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6686929、67068000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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