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3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单位须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截止2023年7月31日,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二、申报方式
(一)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网站(http://www.szzckj.org/),点击进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园区科创委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园区科创委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注:需有“苏州科技”水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已经纳入市级管理体系,无需参与本次申报。
3.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00。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项 莉 0512-67068123
程 思 0512-67062005
陈佳文 0512-67068022
沈志刚 0512-6706801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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