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更趋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市2023年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1、评价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评价对象:我市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网站(http://www.szzckj.org/),进入“2023年备案/绩效评价”栏,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9月21日17:00。申报材料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7: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项 莉 0512-67068123
程 思 0512-67062005
陈佳文 0512-67068022
沈志刚 0512-6706801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2、材料递交
递交地址: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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