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苏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府办〔2023〕115号)要求,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吴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吴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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