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科技局编制形成了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四批)拟立项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
业务电话:高新处,22724120;平台处,22728692
成果处,22720339;社发处,23768180
农村处,22725022;创服处,23768569
合作处,22721526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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