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2023〕42号)要求,区经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经各单位提交材料、现场抽查、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5日至8月2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姑苏区经科局科技处,姑苏区平川路510号1号楼615室,68727615。
苏州市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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