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产业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加快产业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加快产业更新,推进工业提质增效,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1号)、《苏州市吴江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吴办〔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吴江实际,特制定如下九项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
纳入区镇产业更新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提高容积率。支持产业更新项目通过拆旧建新、工业上楼等方式,提高原地块容积率,其中新增工业用地计容面积不征收土地价款、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容。对于容积率不低于1.6且不大于3.0的产业更新项目,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更新项目主体一次性补贴。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工业厂房从事科技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政策。
(二)支持整体重建。对于土地面积不低于10亩、容积率达到2.0且不大于3.0的整体重建项目,工业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数量最低可按《苏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2020版)的50%折减,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建筑密度不高于60%。特殊项目确需突破上述指标的,须报区政府联审同意后实施。
(三)允许部分改建。允许在确保建筑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区级层面依据经属地政府(管委会)确认的总平面图对企业新建、改建建筑本体进行规划许可审查;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地块内违建清查、处置等相关工作。项目实行定期会办,经属地政府初审,并通过住建、资规、消防、审批等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联审同意后实施。
(四)探索“工业上楼”。鼓励企业按照《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开展“工业上楼”试点,新建或改建4层及以上多高层工业厂房项目,所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设施建筑占比的上限由15%提高到20%,鼓励配套设施集中设置、共用共享。对符合“工业上楼”的项目,容积率超过2.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给予更新主体一次性建筑补贴,奖励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引进并入驻4层及以上多高层工业厂房的企业,在建成投运后三年内,达到入驻协议标准的,纳入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白名单”,按A类企业标准享受各项政策支持。
(五)促进兼并重组。国有企业(含国资平台)、“链主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等对低效工业企业开展兼并重组,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申报各级扶持资金项目;兼并重组土地单片面积不低于20亩(含),用于工业生产、开发高标准厂房或具有中试功能的产业园区,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收购企业兼并重组奖励。
(六)倡导连片开发。对于单片土地面积50亩(含)以上的地块实施产业更新,优先完善用地手续;对于单片土地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的连片开发项目,其中“开天窗”地块所需土地指标由区级统筹解决,总量不超过开发面积的5%。鼓励建设特色园区,支持区镇将工业邻里中心、工业公共服务平台一并纳入规划建设。土地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等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的,可纳入一并开发,并按照协议出让条件办理供地手续。
(七)加快土地收储(收购)。鼓励属地政府(含国资平台)开展工业用地回购,根据地块区位,给予土地指标奖励:城镇开发边界内工业用地,经区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收储的,按实际收储面积的5%奖励区镇土地指标(含规划空间指标);城镇开发边界外工业用地完成腾退并经资规部门验收通过的,按实际腾退面积的10%,奖励区镇土地指标(含规划空间指标)。土地指标奖励每年结算一次,按照实际情况,可依据当年土地指标有偿使用费标准予以结算。
(八)给予提档支持。对开展改建、扩建、重建的产业更新项目,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更新主体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暂列B类,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3元/平方米档次。
(九)实施招商奖励。对新引入或新培育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企业或获得立项的领军人才项目、双创人才项目,对更新主体予以奖励,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最高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项目准入。对存量产业用地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产业更新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安全、产业准入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项目所属区镇产业更新鼓励产业类别(附件1),同步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更新方案,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二)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对产业更新给予资金额度高、利率低、期限长的优惠贷款支持。探索通过设立产业地产基金、产业股权基金、融资租赁、收益权信托、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给予更新主体融资支持,为企业提容改造、载体建设、兼并重组等各种产业更新手段提供资金支持。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联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见效。行政审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资规部门负责项目规划技术审查、土地转让办理和不动产登记;住建部门负责指导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消防部门依法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项目总平面图审核、违建及违法用地处置;两级招商部门要提前介入,强化招商联动和信息互通,提高产业园专业化运营能力。
(四)强化跟踪管理。定期对照履约监管协议开展督导检查,对未能履约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及整改未达标的企业,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置。加强综合执法监管,针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为C、C-和D类企业,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加双随机抽查概率,加大安全、环保、消防等执法力度。试行国有(或集体)所有工业厂房租金指导价(附件2),租金标准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市场情况核定。强化产业更新项目对外出租管理,出租方应督促承租方履行相关协议并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未履行报备手续且拒不整改的承租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四、其他
(一)本文件所述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
(二)本文件“工业上楼”,专指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3〕95号)要求,建筑为4层及以上多层厂房,厂房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标准层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800公斤/平方米。
(三)本文件所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按照资规部门的标准执行。
(四)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五)本文件由区工业提质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吴江区产业更新鼓励产业类别
2.国有或集体所有高标准厂房租金指导标准
3.吴江区产业更新改建项目申请表
附件1 吴江区产业更新鼓励产业类别 |
|
区镇 | 鼓励产业门类 |
吴江开发区 | 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产业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 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半导体、食品加工(战新类)、电梯等产业 |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 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通信、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纺织等产业 |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半导体、食品加工(战新类)、数字经济等产业 |
七都镇 | 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通信、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 |
桃源镇 | 新材料、高端装备、高端纺织等产业 |
震泽镇 | 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高端纺织等产业 |
平望镇 | 新材料、高端装备、高端纺织等产业 |
附件2
国有或集体所有高标准厂房租金指导标准
区镇 | 高标准厂房租金指导标准 |
吴江开发区 | 25元/㎡/月 |
汾湖高新区 (黎里镇) |
20元/㎡/月 |
吴江高新区 (盛泽镇) |
20元/㎡/月 |
东太湖度假区 (太湖新城) |
20元/㎡/月 |
七都镇 | 20元/㎡/月 |
桃源镇 | 18元/㎡/月 |
震泽镇 | 20元/㎡/月 |
平望镇 | 20元/㎡/月 |
附件3
吴江区产业更新改建项目申请表
区镇: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企业名称 | |||
项目地址 | |||
产业类别 | |||
占地(亩) | 项目容积率 | ||
更新用途 | ☐企业自用 ☐部分出租 ☐全部出租 | ||
自主更新方案 | 附件形式提供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实施后销售和税收预测 | 类 别 年度 |
销售 (万元) |
税收 (万元) |
年 | |||
区镇初审意见 |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住建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消防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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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规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行政审批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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