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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创客中国”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59:08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收藏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按照《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的要求,结合本市赛事组织情况与特色,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创客中国”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上海区域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阿里云创新中心、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上海市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海创汇(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三、参赛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参赛要求

  1.上海创业企业

  (1)上海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2.非上海创业企业

  (1)非上海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有意向落地上海发展;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创客团队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二)项目领域

  1.电子信息(含集成电路、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显示及超高清视频等)

  2.数字经济(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智能传感、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新零售、新制造等)

  3.绿色低碳(含能源装备、节能环保服务、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高效利用、助力低碳化等)

  4.高端装备(含民用航空、航天及空间信息、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装备服务;化工先进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先进材料服务等)

  5.生命健康(含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智能健康产品、生命健康服务等)

  6、时尚消费(含时尚服饰、特色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创意设计等)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唯一报名平台——“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s://www.ssme.sh.gov.cn/contest/match!toIndexPage.do)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

  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报名。

  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

  (二)预赛

  参赛者按照行业领域分组进行预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预赛后根据项目数占比以及各行业领域分布,发布上海赛区100强企业名单、决赛入围名单。

  时间:2023年9月上旬-9月中旬

  (三)上海决赛

  对于入围上海决赛的参赛者,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赛后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强、全国500强角逐。

  时间:2023年10月中旬-10月下旬

  五、扶持措施

  (一)奖项设置

  1.“创客中国”上海区决赛设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设最具人气奖、最具创意奖、最具风采奖、最具科技创新奖、最具商业潜力奖各一名。

  2.对参与大赛组织和赛后培育的单位,组委会将结合参赛项目数、获奖项目数、赛事组织、赛后培育、宣传推广等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在赛事组织、产业对接、赛事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扶持措施

  1.上海区决赛优胜企业,推荐至全国500强及全国50强名单,角逐全国总决赛。

  2.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对上海100强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大数据识别已享受及条件符合但未申报的政策,力争“送策到企”。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三)赛后培育

  1.企业培育。所有大赛优胜企业优先获得政策和服务聚焦,推荐参加“浦创108训练营”,具备独角兽潜力的推荐参加“上海市重点服务独角兽(潜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研修班”,组织企业赴知名企业开展主题式、情景式教学。

  2.赋能加油包。联合知名互联网公司、服务机构等推出“赋能创业创新加油包”,为企业、团队配置服务资源。

  3.投融资对接。优先推荐对接知名投资机构,获得知名投资机构背书等附加价值服务。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4.项目落地。推荐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

  5.宣传推广。获奖项目将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优先进行展览展示和服务推介。获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等知名新闻媒体的专题报道,在《上海中小企业》杂志等主流媒体平台得到曝光,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经信系统工会内部共享计划等,帮助项目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展市场推广渠道。

  6.诉求协调。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沙龙等活动,协助对接相应委办局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企业个性化诉求。

  7.大中小企业融通。优先推荐参赛项目参与央企对接、独角兽及行业龙头企业参访、校园招聘计划、产学研合作等,引导大型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

  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积极投身赛事宣传,做好推广组织工作。请于8月31日前,确定“创客中国”大赛各区联系人,填写附件1并回复至邮箱xiaoxinwei1108@163.com,主办方将寄送海报、宣发文稿等纸质版及电子版物料。请各区积极为“创客中国”赛事创造有利条件,向本区内街镇、园区楼宇、服务机构等单位分发大赛海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扩大赛事影响力,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赛事。

  (二)做好赛事发动并推荐项目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园区及街镇等机构,推荐本区中小企业参与大赛,做好赛事发动和参赛辅导。

  (三)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相应的融资对接、产业对接、培训辅导等赛后培育服务。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肖昕暐 021-64225339 xiaoxinwei1108@163.com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2023年“创客中国”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各区联系表.docx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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