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相关管理规定,定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8月30日(星期三),组织有关专家对2024年度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
(一)参加评审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纸质盖章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双面打印)一式10份。
(二)项目以PPT形式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1.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
(2)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3)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4)研究基础及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组研究团队的群体综合素质即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
(5)经费概(预)算情况。
2.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是否满足我省公共科技服务或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作用;对所涉及的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熟悉程度;与科技计划指南契合度等。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技术内容具体性、合理性、明确性;公共服务先进程度;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年度工作安排等。
(3)项目实施基础。申报单位在该领域省内外影响和地位;近3年承担项目、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学术水平、创新和管理能力;研究团队的群体综合素质即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是否具备相关许可;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等。
(4)平台建设现有基础及预期效果。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共享情况和取得的研究成就;预期效果和效益等。
(5)经费预算情况。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6号科创大厦。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三、评审要求
1.须由各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汇报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第一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第一负责人因不可抗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答辩的,需提交事由证明及委托书,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如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3.严格控制答辩时间,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本次项目评审按领域分组同时进行,请各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会场,并将申报书、项目汇报PPT(电子版)及相关资料提交工作人员。不得在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之外,在提交给专家的资料中夹带其他资料和材料。
6.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审。
7.为保证评审答辩工作公平公正,本次评审邀请厅机关纪委和规划资管处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请托”“打招呼”等行为,按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联 系 人:李积升 多杰措 杨军
联系电话:0971-8244525 0971-829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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