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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35:06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收藏

  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有关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公益性服务,我委拟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市注册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简称服务机构)。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除外)以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运营2年以上,上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机构,条件可适度放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完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服务队伍,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行业协会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含)学历和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70% (专业人员学历和职称同时符合条件的,不得重复计算);具备网站、APP、小程序等至少1种信息化服务手段;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3、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提供数字化、绿色化、技术创新服务的机构,服务企业数量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少于50家),且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服务。

  4、具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资源开展合作,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6、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失信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

  (二)服务类别

  服务类别共设7类,分别为综合咨询、创业辅导、技术创新、数字化应用、人力资源、融资促进、绿色化,其中综合咨询包括提供政策服务、管理咨询、市场拓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所有参评机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填报。

  三、测评内容

  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主要从运营条件、服务能力、服务成效等三个方面考量服务机构,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真实性和满意度核验(见“附件2”)。

  四、测评材料

  1、自评报告;

  2、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自有办公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专职服务人员社保缴费单(需显示缴费人员姓名)或聘用合同,本科以上(含)学历和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5、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备案或许可证、截图等证明材料;

  6、设施、设备清单(如有);

  7、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如已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则只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不具备管理体系认证,则提供平台运营、企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文件。不论是否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为必须提供材料;

  9、不少于5家有效期内合作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应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10、2022年获得荣誉资质、专利软著等复印件;

  1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报表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

  12、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http://credit.fgw.sh.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

  1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14、相关活动、服务合同或协议、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可提供电子版材料)。

  五、测评程序

  (一)申报参评的服务机构需填写《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服务机构自评报告》(见“附件3”),并于2023年9月21日17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属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见“附件1”)。

  (二)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应按照要求对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参评名单,于2023年9月28日17时前正式行文将《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参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参评服务机构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以邮寄方式报送指定地点(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22楼)。

  (三)我委委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对各区推荐的服务机构进行第三方测评工作,根据测评结果确定2022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智熠、杨华、周晔琼

  联系电话:54276083、18121388236、23112635

  附件:1.各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指标体系

  3.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服务

  机构自评报告

  4.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参评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各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材料寄送地址

1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

黄健达

68811105

合欢路2号2楼综合窗口

2

黄浦区商务委

茆正冰

33134800-20912

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909室

3

静安区商务委

陈莹

33371308

巨鹿路915号巨鹿大厦

4

徐汇区商务委

陈怡乐

19370750307

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212室

5

长宁区商务委

卢毅

22050872

长宁路599号824室

6

普陀区商务委

王京凤

13917119887

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7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张洁

55801388

玉田路222号(沿街南门)202室

8

杨浦区商务委

张蔚

65026815

惠民路800号2号楼2006室

9

宝山区经委企业服务科

王慧

66786292

友谊支路 175 号

10

闵行区经委

冯鑫

34203361

沪闵路6558号408室

11

嘉定区经委

朱铭骏

69989822

博乐南路111号C219室

12

金山区经委

尚欣雨

57921245

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126室

13

松江区经委

贾思逸

37737322

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

14

青浦区经委

蔡莉莉

59732890-10102

公园路100号区经委投促中心102室

15

奉贤区经委

邵静

37565729

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308室

16

崇明区经委

任婷婷

59622913

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545室

  附件2

  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

运营条件

2022年度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或称号

提供2022年度内获得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开展专业服务所应具备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

提供相应有效的资质、资格、备案、经营许可证、审批等证明材料。

拥有自主商标、知识产权

提供有效的商标、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服务能力

2022年度营业收入

提供2022年度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开展专业服务所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力

专职服务人员社保缴费单(需显示缴费人员姓名)或聘用合同及学历、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022年度带动专业服务资源数量

指通过合作等形式共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量,提供2022年度内有效的合作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应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服务成效——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2022年度开展综合咨询服务成效

(1)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产品/项目数量;

(2)2022年度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含惠企政策宣讲)次数;

(3)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合同/订单情况;

(1)2022年度服务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产品/项目类型数量。

(2)服务活动(包含惠企政策宣讲)材料需提供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等。

(3)提供合同/订单列表及相应的合同或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40%,最多100家。

2022年度开展创业辅导服务成效

(1)2022年度开展创业相关服务活动次数;

(2)具有创业导师团队人数;

(3)2022年度服务初创期(成立3年及以下)企业数量;

(1)2022年度开展创业相关服务活动次数:材料要求需提供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等。

(2)提供创业导师团队名单,及相应的聘书、聘请协议或相关资质证件等材料。

(3)提供服务企业名单(含成立时间)、相应的服务合同或协议等。

2022年度开展技术创新服务成效

(1)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技术创新服务产品/项目数量;

(2)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合同/订单情况;

(3)与行业领军或知名机构合作,自建或联合建立实验室、研究院、技术中心、技术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参与或支持重大科研课题。

(1)2022年度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创新服务产品/项目类型数量。

(2)提供合同/订单列表及相应的合同或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40%,最多100家。

(3)提供科研课题名单、相关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2022年度开展数字化服务成效

(1)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数字化服务产品/项目数量;

(2)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合同/订单情况;

(3)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形成的应用成功案例情况。

(1)2022年度服务机构提供的数字化服务产品/项目类型数量。

(2)提供合同/订单列表及相应的合同或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40%,最多100家。

(3)提供服务案例对应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中小企业应用成功典型案例描述(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实现功能、应用效果等)。

2022年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成效

(1)具备优质人才库或讲师库人数;

(2)2022年度开展招聘或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次数;

(3)2022年度帮助企业招聘或培训人才数量。

(1)提供人才库相应的截图或名单等证明材料。

(2)材料要求需提供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等。

(3)招聘人才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培训人次提供培训通知、签到表或合同等佐证材料。

2022年度开展融资促进服务成效

(1)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合同/订单情况;

(2)2022年度组织融资促进相关活动次数;

(3)2022年度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金额(亿元)。

(1)提供合同/订单列表及相应的合同或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40%,最多100家。

(2)指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融资担保、信用评价等服务活动,材料要求需提供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等。

(3)提供融资企业名单(含融资额)及相应的投融资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度开展绿色化服务成效

(1)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绿色化服务产品/项目数量;

(2)2022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合同/订单情况;

(3)2022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绿色化服务形成的应用成功案例情况。

(1)2022年度服务机构提供的绿色化服务产品/项目类型数量。

(2)提供合同/订单列表及相应的合同或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40%,最多100家。

(3)提供服务案例对应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中小企业应用成功典型案例描述(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实现功能、应用效果等)。

服务核验

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满意度抽查核验

附件下载
附件:企 719 附件.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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