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征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试点地区的通知》(工信科〔2023〕46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市对照文件要求,聚焦1-2个重点行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试点工作。每个行业不少于5家企业,涵盖1-2家中小企业,试点企业需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且未纳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实行主体相关名录。
二、请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市于8月28日前,将盖章的《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试点地区申报表》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人:温晓丹,联系电话:0551-62871740。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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