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拟立项的2023年第四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7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409室,联系电话:0515-89029409,邮箱:523600717@qq.com。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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