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和我市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拟对发生重大改变导致研究无法正常进行的项目启动终止结题程序,现对项目信息及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8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陈慧媛;联系电话:8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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