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精神,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大鹏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基层单位推荐、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共7项),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具实名及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魏工,0755-28336241。
通讯地址及邮编:深圳市大鹏新区奔康工业区A5栋219室,518120。
特此公告。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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