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人才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将于8-9月期间开展2023年度南沙人才卡年审工作。本次年审工作以内部审核为主,除未在南沙缴纳社保需要配合提供纳税证明以及失去持卡资格的人才需要配合银行办理换卡、销卡手续外,其他持卡人静候年审结果即可。具体事项如下:
一、年审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南沙人才卡持卡人本人的社会保险或纳税关系须每年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六个月 (含六个月)以上。其中,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中持A证人员不受社会保险或纳税缴纳时限限制;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持 C证人员须每年在广州南沙新区 (自贸片区)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具体年审标准如下:
备注:1.2023年申领南沙人才卡的,不参与本次年审。2.持卡人所在单位有变更但新工作单位仍在南沙的,不影响年审。3.持卡人所在单位有变更且新工作单位在区外,年审不通过。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年审公告及短信通知。通过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沙人才卡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发布年审公告;向持卡人发送年审短信通知。
(二)核查持卡人社保情况。通过系统核查持卡人2023年的社保情况。
(三)联系持卡人提供纳税证明。经系统核查无法确定参保情况的,由工作人员联系持卡人提供纳税证明。有关持卡人应积极配合年审工作,将纳税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srck@gz.gov.cn。
(四)取消持卡资格。向拟取消持卡资格人才发送短信通知;在南沙人才卡管理平台进行销卡处理,并通知合作银行取消相关待遇。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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