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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7:17:28 发布部门:青海省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相关管理规定,定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8月30日(星期三),组织有关专家对2024年度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

  (一)参加评审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纸质盖章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双面打印)一式10份。

  (二)项目以PPT形式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1.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

  (2)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3)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4)研究基础及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组研究团队的群体综合素质即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

  (5)经费概(预)算情况。

  2.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是否满足我省公共科技服务或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作用;对所涉及的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熟悉程度;与科技计划指南契合度等。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技术内容具体性、合理性、明确性;公共服务先进程度;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年度工作安排等。

  (3)项目实施基础。申报单位在该领域省内外影响和地位;近3年承担项目、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学术水平、创新和管理能力;研究团队的群体综合素质即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是否具备相关许可;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等。

  (4)平台建设现有基础及预期效果。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共享情况和取得的研究成就;预期效果和效益等。

  (5)经费预算情况。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6号科创大厦。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三、评审要求

  1.须由各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汇报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第一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第一负责人因不可抗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答辩的,需提交事由证明及委托书,委托顼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如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3.严格控制答辩时间,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本次项目评审按领域分组同时进行,请各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会场,并将申报书、项目汇报PPT(电子版)及相关资料提交工作人员。不得在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之外,在提交给专家的资料中夹带其它资料和材料。

  6.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审。

  7.为保证评审答辩工作公平公正,本次评审邀请厅机关纪委和规划资管处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请托”“打招呼”等行为,按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联 系 人:李积升 多杰措 杨军

  联系电话:0971-8244525 0971-8299807

 

附件下载
1_生态环境组8月29日.xlsx
附件下载
2_生物与农牧业组8月29日.xlsx
附件下载
3_能源材料组8月29日.xlsx
附件下载
4_盐湖化工组8月29日.xlsx
附件下载
5_健康医学组8月30日.xlsx
附件下载
6_药学组8月30日.xlsx
附件下载
7_信息技术组8月30日.xlsx
附件下载
8_装备制造组8月30日.xlsx
附件下载
9_创新平台组8月30日.xlsx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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