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简介
2023“北京·景贤杯”创新创业大赛是石景山区委区政府主办的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围绕石景山区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两大战略,聚焦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高精尖产业发展,以“创新、合作、超越”为宗旨,面向全球征集创新创业项目并推动其在石景山区落地发展。
一、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石景山区委、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二、大赛赛程
(一)赛事阶段划分
包括五个环节,即报名、初赛、复赛、线上尽调、决赛。大赛整体的赛程安排如下:
报名:2023年8月18日-9月30日
初赛:2023年10月
复赛:2023年11月
线上尽调:2023年11月
决赛:2023年12月
(二)赛事具体安排
1.项目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9月30日
报名方式:参赛项目需登录大赛官网(http://jx.bjsjs.gov.cn)报名参赛,大赛组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审核。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无效。
2.大赛初赛
初赛时间:2023年10月
初赛形式:评委根据项目参赛材料进行打分,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晋级复赛的项目。
3.大赛复赛
复赛时间:2023年11月
复赛形式:参赛项目可线上或线下参赛;参赛项目路演时限9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
路演要求:以团队名义参赛的项目,必须由至少一位参赛团队成员路演。不满足路演要求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晋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复赛成绩确定晋级决赛的项目。
4.线上尽调
线上尽调时间:2023年11月
线上尽调内容: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提交参赛项目团队的参赛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组委会对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联系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不满足参赛资格的项目,取消决赛参赛资格。
5.大赛决赛
决赛时间:2023年12月
决赛形式:参赛项目路演时限9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
路演要求:以团队名义参赛的项目,必须由至少一位参赛团队成员路演。
决赛地点:北京·石景山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投资人评审”对晋级决赛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决赛成绩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项目。
三、大赛赛道
2023“北京·景贤杯”创新创业大赛将与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合作承办互联网3.0赛道(含虚拟现实、元宇宙),共设置4个赛道,包括:互联网3.0(含虚拟现实、元宇宙)赛道、人工智能与大模型赛道、智慧城市与物联网赛道、邀请赛道(定向邀请)。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条赛道参赛。
四、大赛报名
参赛项目团队或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团队:参赛团队(未注册企业的)主要从事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产品研发和服务,相关产品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创新水平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纠纷。参赛团队人员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参赛企业:参赛企业主要从事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注册。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参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如以团队名义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参赛团队在提交申请时须注明所有成员信息,进入复赛评审后不允许更换成员。每名参赛成员只能参与一个参赛项目。
4.参赛团队中至少有一位成员是本团队负责主要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的专职人员。
五、大赛奖项
(一)获奖名额及奖金
1.大赛奖励分为奖金奖励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景贤创业小镇”办公房租补贴,分3年期兑现)两部分,在参赛项目落地后予以兑现。
奖励设置:
一等奖1个
奖金30万元/项目,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不超过20万元/项目,共50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个
奖金10万元/项目,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不超过10万元/项目,共20万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3个
奖金5万元/项目,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不超过5万元/项目,共10万元(奖杯、证书)
优胜奖6个
奖金3万元/项目,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不超过2万元/项目,共5万元(奖杯、证书)
2.合计12个获奖项目,总发放奖励预算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二)奖励兑现要求
1.项目落地要求:
(1)项目获奖后一年内在石景山区注册成立公司且已实际经营满三个月,有办公场地和一定数量的全职员工;
(2)参赛项目团队或个人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3)研发投入、营业收入、融资金额三项中至少一项满足相关要求。
2.获奖项目达到落地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兑现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石景山区落地并达到实际运营规模要求的获奖项目,视为放弃领奖。
3.大赛组委会前往项目办公地进行二次线下尽调,协同有关部门查看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核实报名参赛信息真实性、参赛团队成员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情况、财务状况、融资状况(如有),查看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经线下尽调合格,发放获奖项目奖励。
(三)大赛设立引才伯乐奖
大赛将评选不超过5个引才伯乐奖,给予5-5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奖励。引才伯乐是指向大赛推荐参赛项目的个人或企业、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六、大赛政策与落地保障
(一)获得一等奖且落地石景山区的项目:
1.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1人将直接纳入“景贤计划”,享受“景贤人才”待遇及配套服务。
2.认定为“景贤人才”后,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优先推荐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享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外籍人才享受永久居留工作证办理支持。
(二)进入复赛且落地石景山区的项目:
1.资金支持:
(1)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达到50万元(含)-2000万元的驻区企业或机构,按照年度区域综合贡献40%-70%比例分档给予创新资金奖励。
(2)对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申请驻区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予以支持,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50%比例予以贴息,并对融资过程中担保等中介费用按照50%比例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最多支持三年。
(3)对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区级补贴资金;驻区企业完成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给予150万元区级补贴;京外迁入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100万元区级补贴。对境外上市企业,经认定后,给予最高600万元区级补贴。对京外迁入的A股上市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市、区补贴资金。
2.应用场景:
(1)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在产业功能区及社会民生领域应用,经评审,按研发或应用投资总额30%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新兴业态发展,鼓励积极承担国家、北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项目,按照项目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补贴资金支持的50%予以配套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金融服务:
(1)针对企业获得用于开展正常经营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银行贷款,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年度最高1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2)对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经审定,由我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予以直投支持,提升基金对创业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3)对通过合作银行审贷程序的文化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贷款增信,原则上不超过增信企业可获得贷款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增信期限1年。
(4)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小微企业,根据带动就业人数,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5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措施,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
4.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1)对在区内租用办公空间的驻区企业或机构,根据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按照实际房租金额50%比例给予补贴,连续支持三年。
(2)对在区内购置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驻区企业或机构,经认定,按照1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00万元。
5.免费办公空间:对于符合入驻孵化器的团队或个人,在“景贤创业小镇”为其提供一定面积的最高3年免租金服务。
6.企业注册:为获奖项目提供人事代理、社保代理、免费工商注册代办等全流程服务,以及免费工商注册地址。
7.孵化培育:可优先推荐获奖项目与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对接,包括“景贤发展基金”在内投资基金的直投机会及大赛合作投资机构的对接机会。定期举办产业对接会,为获奖项目提供与产业内头部企业、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的直接对接机会。
8.导师指导:由“高校京西发展联盟”成员单位或天使/风险投资人组成创业导师团队,为企业提供不同阶段的创业跟踪指导。协调对接区内优质企业、园区优质孵化器,在整个赛事阶段和赛后提供辅导对接平台。
9.“一企一策”:对经济贡献大、发展潜力足、产业带动力强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事一议”的政策支持。
七、大赛注意事项
1.大赛组委会不对参赛人收取任何费用。
2.大赛组委会将在报名和比赛期间为参赛选手提供免费的赛事咨询、辅导、培训等服务,请关注大赛官网或“石景山人才”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3.参赛团队或个人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存在抄袭、盗用、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今后不得参赛和申报“景贤计划”。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5.在任何时间,如大赛组委会判定或发现参赛人、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有权不接受、不通过报名参赛,或取消参赛人、参赛项目的参赛资格和领奖资格。
6.参赛期间,参赛人须保持联系途径畅通。非因大赛组委会过错,无法联络到参赛人的,视为参赛人放弃参赛,后果由参赛人承担。
7.参赛团队或个人自愿参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8.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复赛及决赛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相关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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