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科技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我市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提升全市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根据2023年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关于下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权限的通知》(徐科发〔2018〕71号)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新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列统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1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2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上年度有研究开发项目),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申报企业为列统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含同时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服务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表号:107-1、107-2)、财务状况报表(表号:103-1或103-2)数据为依据;
申报企业为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数据以《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表(年报)》(表号:GQ-002、GQ-004、GQ-005)数据为依据。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
1.本年度项目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研发机构”模块报送(http://xzkcgl.xsti.net/xuzhou/login?defKey=city),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2.网上申报系统于2023年8月23日开网,2023年9月23日关网,逾期不予受理。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组织本辖区市级工程中心的评审、推荐工作。
3.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13日前,将正式行文的推荐报告、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纸质各1份)报(寄)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kgc@126.com。
4.市科技局将对各地推荐的市级工程中心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立项标准的,取消立项资格;存在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的,申报企业列入”科研项目失信名单”,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推荐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原则上只从培育期满的”徐州市级企业研发机构”中遴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条件处 李广阔 李聪
联系电话:0516-83842134
电子邮箱:xzkgc@126.com
地址:徐州市元和路1号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B620
丰县科技局 张馨尹 0516-89259808
沛县科技局 魏文江 0516-68868228
睢宁县科技局 冀鸿芬 0516-68069692
邳州市科技局王川川66685828
新沂市科技局 李昌贵 0516-80322861
铜山区科技局 管娟 0516-69098175
贾汪区科技局 王聃 0516-66889381
鼓楼区科技局 钱震 0516-87636627
云龙区科技局 刘琪 0516-80803612
泉山区科技局 席文彬 0516-81916092
经开区科技局 李慧 0516-83255231
高新区科技局 王艺莼 0516-85030975
港务区经发部 马峻峥 0516-85788415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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