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提高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通关时效,现征集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2023年拟进出口的科研设备和耗材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征集对象为即日起至2023年底拟经阜阳海关通关的科研设备和耗材。
2.科研设备是指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以及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实验室环境条件建设、配套服务及配套货物,包括配件、实验材料及耗材、家具、标本、软件、图书资料等,但不包含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的设备。
科研耗材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消耗性材料。
3.请拟进出口科研设备和耗材的单位填写附件,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9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1079154645@qq.com。市科技局将汇总名单报阜阳海关,相关单位在进出口时将享受缩短通关时效等便利措施。
4.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外专科 2296869。
阜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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