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督导协调会议精神,根据地方反映部分企业需求,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延长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由原定的8月31日延长至9月20日。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须关注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
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序进度,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力度,加强专业辅导服务,严格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支持和服务好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特此通知。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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