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充分激发高校学科人才、成果等资源聚集优势,搭建高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市场前景好,且与产业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规字〔2022〕4号)和《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呼科字〔202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编制了《呼和浩特市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和管理办法》)。
《实施和管理办法》主要对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立项与管理、项目改革与管理等作出规定。
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反馈至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无意见也需反馈)。
通讯地址:呼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2320房间
联 系 人: 孙 奇
联系电话:0471—6621281 13734811688
电子邮箱: kjjcgzhk123@163.com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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