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7:12:05 发布部门: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任务

  为着力突破技术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市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在前期需求征集、材料审查的基础上,现将我市入围“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植保机械装备”项目作为发榜任务。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亳州市内注册且投产的农机装备领域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揭榜方需联合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院所、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及其他组织共同申报。揭榜方对榜单项目需求提出的攻关解决方案,应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四)揭榜方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型样机研制,样机主要功能参数齐全,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农机产品具有市场应用场景,至项目验收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样机研制的(以取得的相关资质报告日期为准),或已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厅局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支持的,不予申报。

  三、揭榜程序

  (一)有意向的揭榜单位应结合榜单的具体要求,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或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提交。

  (二)意向揭榜牵头单位(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进行项目申报,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亳州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亳州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评审,专家从研究能力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评审打分,市科技局依据得分等相关因素择优提出立项建议并上报省科技厅。

  (五)立项结果在亳州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并签订任务书。项目任务书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后,按照任务书要求和省厅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亳州市科技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二)单个项目省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78万元,原则上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市(县)出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给合作单位的资金总额。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给合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省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合作单位拨付首笔资金),剩余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四)牵头揭榜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对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五)申报指标不得低于榜单要求,可高于榜单要求,并可在榜单之外提出其他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科电话:0558—5606910;

  市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558—560690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电话:0558—5122168;

  通信地址: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1楼;

  附件:1.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申报书

  亳州市科技局

  2023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