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更好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根据《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现开展工业软件产品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工作主要征集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和工业互联网APP等,主要面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创新集群,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具体环节中的应用。
二、征集要求
1.送征单位可以为制造业企业或软件企业,需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和信用记录良好。
2.送征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具有完整实施方案,满足重点领域具体应用场景需求,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企业自用的软件产品、仅提供给单一特定企业使用的软件产品不作为本次征集对象。
4.送征产品需提供对应的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软件产品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征集程序
1.材料报送。送征单位按要求制作征集报告(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8月28日前向所在市(区)市工信部门提交纸质征集报告1份、电子扫描版征集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版)。各设市(区)工信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可进一步细化流程,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报送路径,确保送征单位及时准确报送送征材料。
2.审核推荐。各设市(区)工信部门严格审核,对辖区内送征单位和送征软件产品进行审核,并于9月6日前将征集报告电子版(附件1),征集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推荐上报我局。
3.综合评议。我局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的软件产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公示。
4.应用推广。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送征产品,我局将纳入《苏州市工业软件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并适时发布,鼓励全市制造业企业采购目录内产品实施数字化转型。
四、工作要求
1.每个送征单位报送的软件产品数量不限。
2.各地主管部门应广泛发动,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征集。
3.各地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送征单位和征集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核查并对征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五、联系方式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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