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领域专家的参谋咨询作用,更好地满足市级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需求,我局于2000年启动了科技评估专家库建设。为适应科技新形势的发展,现需更新完善科技评估专家库信息,并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标准
市科技评估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入库专家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
5.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入库专家应符合的个性条件:
1.技术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科研管理类专家。科研管理类专家应具备曾从事或目前正在从事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科技专项项目管理等工作,具备科研管理、项目管理、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工作经验。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金融类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专家。包括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各级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二、申请方式及已在库专家资料更新
(一)新申请入库的专家申请方式。打开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zj/login/,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专家角色(操作详情见附件1)。
(二)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打开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zj/login/,通过手机号+验证码的方式重置密码后,重新登录更新信息(操作详情见附件2)
(三)审核入库。专家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对本单位申请入库及更新的专家资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科技局核对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入库。
三、有关事项
(一)请专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请专家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做好入库专家推荐工作,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仔细审核专家信息,及时审核入库信息,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三)本次征集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常年受理入库申请。
附件: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庞燕、顾升旭 320535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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