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2〕5号)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辽财经规〔2022〕4号)规定,拟对2022年度获得国家及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予以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电话: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024-86892792
科学技术处024-86892497
两化融合推进处024-86913987
软件服务业处024-86913384
产业政策处024-86892478
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024-86906657
纺织处024-86901276
轻工处024-86892771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