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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市工信局贯彻落实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40:45 发布部门:昆山市人民政府 收藏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 号),以及《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工作实施细则》,现制定发布《2023年市工信局贯彻落实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接通知后,按照指南相关要求,落实专人组织申报。项目线上注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下午17:00,相关材料线上上传及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各区(镇)和市属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重复申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2.申报主体。在昆山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并提供《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料。

  3.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登陆“昆如意” 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3 项目申报”进入申报平台,点击“我要申报”—“工信局”找到申报项目。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经区镇审核加盖申报主体所在地区镇管委会或人民政府章后,报送至昆山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登云路 268 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大厅1 号窗口。

  注意:企业首次登陆项目申报平台需在右上角用户中心填写并提交用户资料,待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4.申报程序。由企业申报,区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经市工信局进行初审后,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可组织专家评审、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专项审计、赴企业实地考察,形成评审结果,并查询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拨付。

  5.申报限制。同一企业投入类项目就高选择一个类型申报,不允许分拆申报;实施企业信用审查,根据规定实施惩戒措施。

  6.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申报指南》、《昆山市工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认定办法》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7.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申报、项目审计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22〕79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由于专项审计报告失实,造成奖补资金出现严重误差的,市工信局将上报市信用办及相关行业协会。

  8.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7314939;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186073。

  9.各环节审核时限。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科室审核时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需现场审核或者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需要在现场审核结束或者出具审计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电子收据操作说明。2023年“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项目使用电子收据进行兑付,请各企业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学习《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操作指南》、《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流程示意图》,项目申报平台登录界面、操作界面右侧均提供《指南》、《示意图》下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4001098886-1咨询。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市工信局贯彻落实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指南(10).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认定办法》的通知(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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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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