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湘工信科技〔2023〕31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辖区内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资料审核,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于2023年9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报市工信局(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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