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内科高字〔2023〕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旗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行动,根据《关于加强2023年度创新型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呼科发〔2023〕9号)文件要求,各旗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专班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督促符合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和已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确保完成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的工作目标。
(二)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满足基本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等。根据实际情况,将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一致性开展核查。
二、材料报送
(一)请各旗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每批次汇总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30日;
第二批:2023年6月30日;
第三批:2023年8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
常 睿、王 林
联系电话:0470-8236727,18547042011
电子邮箱:gxcgk823@163.com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建设大厦823室
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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