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通〔2019〕42号)、《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8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第四批博士博士后资助经费确定韩亭亭等110人符合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条件,顾明贇等37人符合科研项目资助申请条件,王庆涛等40人符合博士后安家费申请条件,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设站(基地)单位符合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条件。第五批博士博士后资助经费确定刘月星等43人符合科研项目资助申请条件,现对上述人员和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
联系邮箱:gzbsh@gz.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005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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