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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1:04:39 发布部门: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202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丰台区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现转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提名工作。现就有关提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请被提名单位及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的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并上报纸质材料。
  二、提名条件
  被提名单位上报的奖励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被提名单位申报的项目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请在报送正式材料时一并报上。
  三、提名程序
  (一)网上提名申报
  1、被提名单位登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网址: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在申报系统中选择丰台区人民政府作为提名单位,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局进行网上提名审查填写提名意见。
  2、根据市奖励办及我局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按程序提交审查。
  3、通过审查后,被提名单位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带有水印的提名书,将其与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我局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文件名称命名规则为“2023市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一候选单位名称
  4、被提名单位应于927日前完成本单位对提名项目的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
  (二)纸质材料上报
  被提名单位应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套:
  1、按照市奖励办通知要求,将系统中下载的提名书及申报材料打印(不用装订),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后统一由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我局。
  2、被提名单位公示通知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3、被提名单位公示结果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4、被提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提名单位在丰台的完税证明(2023年二季度之前)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我局业务科室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名材料将统一集中盖章。
  四、提名截止时间
  1、网上提名时间: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815930分,项目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9151730分,提名材料经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一次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9271730分。请严格遵守补正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提名材料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即可上传,上传截止日期为202310101730分。
  五、公示时间:

我局对外公示时间:2023101日至20231010日。
  六、联系方式
  联 人:贾月云、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电子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报送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院3号楼2006室科技创新科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3817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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