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中《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和《福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暂行)》(榕科〔2018〕20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星创天地的考评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对2018年认定的且考评为合格以上的5家、2020年认定的且运营满两年的7家市级星创天地,共12家。
二、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考评的单位,填报《福州市星创天地考评申报表》(附件2),逐级盖章后,于2023年9月14日报市科技局社农处汇总,并将电子档发至380200517@qq.com。
三、考评方式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
四、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优秀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运营补助;考评结果合格的,保留市级星创天地称号;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给予整改期一年;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取消市级星创天地称号;不参加考评、未及时提交考评申报材料的将予以取消市级星创天地称号。
五、联系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社农处88030890 83333531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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