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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第四条、第八条相关政策征集兑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0:20:04 发布部门: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2022年度“丰九条”第四条丰台区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科技进步奖,2022年度“丰九条”第八条丰台区培育创新创业生态等扶持政策征集兑现工作。本次征集兑现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丰台,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高精尖企业。请各单位按具体要求申报。

一、2022年度丰台区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科技进步奖等扶持政策兑现指南

  (一)扶持标准

  1.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扶持;

  2.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北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扶持。

  3.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

  4.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给予50万元扶持。

  5.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6.对首次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0万元扶持;对首次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扶持。

  7.对2021年度获评国家科技进步奖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对2021年度获评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扶持。

  同一企业享受此通知中所涉及政策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1)须提供企业获得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批复文件(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2.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市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1)须提供企业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市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资质2022年度批复文件(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3.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1)须提供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相关资质2022年度批复文件(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1)须提供企业获得“2022年度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批复文件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公章),国家或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需另提供根据批复的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牵头单位和负责工程化、产业化共建单位营业执照。

  (2)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文件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公章)。

  (2)《XX单位关于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扶持政策兑现的报告(模板)》(具体见附件2)。

  (3)申请丰九条第四条第二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3)。

  6.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

  (1)须提供企业获得2021年度国家、市级科技进步奖证明文件(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

  请于8月25日17点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下列地址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1)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

  报送地点:区科信局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宏伟 83656384

  电子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2)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市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报送地点:区科信局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婷婷 83656305

  电子邮箱:ftkxjqyk@mail.bjft.gov.cn

  (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报送地点:区科信局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剑 83656352

  电子邮箱:ftkxjqyk@mail.bjft.gov.cn

  (4)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报送地点:区科信局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1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蕾 83656341

  电子邮箱:kxjcyk@mail.bjft.gov.cn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报送地点:区发改委 丰台区文体路2号2号楼41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玉铉 83656322

  电子邮箱:fgwghk@mail.bjft.gov.cn

  (6)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送地点:区人保局 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61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京博 63258399

  电子邮箱:ftrlzykfk@mail.bjft.gov.cn

二、丰台区培育创新创业生态扶持政策兑现指南

  (一)扶持标准

  1.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奖励

  (1)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奖励100万元;上一年度评价为A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奖励20万元;上一年度评价为B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奖励10万元。

  (2)对上一年度首次取得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的孵化机构,每家奖励4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取得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孵化机构,每家奖励20万元。

  (3)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奖励2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评估为市级科技企业年度标杆孵化器,每家奖励50万元。

  (4)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每家奖励10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中关村海外孵化平台,每家奖励50万元。

  (5)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奖励2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区级众创空间,每家奖励10万元。

  2.高成长性企业引进孵化奖励

  (1)对孵化机构上一年度每引进、培育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或毕业1家在孵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2)对孵化机构上一年度每引进、培育1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孵化机构在上一年度每引进、培育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获得市级政策支持配套奖励

  按照孵化机构上年度获得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孵化类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的20%给予配套奖励,每家孵化机构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取得区级认定资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机构”)。

  1.“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奖励”申报条件:

  孵化机构须于2022年度取得认定及公布称号、资质。

  2.“高成长性企业引进孵化奖励”申报条件:

  孵化机构引进的企业须于2022年度在丰台区工商注册并完成税务登记。

  孵化机构培育的企业须在丰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于2022年度正式取得各类资质、称号。

  3.“获得市级政策支持配套奖励”申报条件:

  孵化机构须于2022年度获得市级政策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丰台区培育创新创业生态扶持政策申报表》(具体见附件4)及各项目材料:

  1.“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奖励”申报材料:

  (1)《奖励一: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奖励信息表》(具体见附件5);

  (2)各级称号、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新认定及备案提供)。

  2.“高成长性企业引进孵化奖励”申报材料:

  (1)《奖励二:引进孵化高成长性企业名录》(具体见附件6);

  (2)引进孵化高成长性企业(含毕业企业)服务及租赁协议;

  (3)引进孵化高成长性企业(含毕业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各级称号、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引进培育企业提供);

  (5)在孵企业毕业符合标准证明材料(在孵毕业企业提供)。

  3.“获得市级政策支持配套奖励”申报材料:

  (1)《奖励三:获得市级政策支持配套奖励信息表》(具体见附件7);

  (2)2022年度获得市级政策支持专项资金批复和到账证明。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并编排目录及页码,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是哪一类附件;根据要求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2.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版及电子版(word、Excel格式)文件发至邮箱zqk@gk-hj.cn,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丰台区科技馆(丰台区北大街甲13号)二层多功能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老师:吕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5001158699、83656327

  (五)其他要求

  1.同一主体运营多个区级孵化机构,只能选择一个机构申报扶持资金。

  2.申请“高成长性企业引进孵化奖励”的运营主体,同年引进、培育、毕业同一企业,且具有多种资质认定的,按最高标准享受扶持。

  3.每家孵化机构累计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

  附件:(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1-7)

  1.申请丰九条第四条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扶持措施承诺书

  2.XX单位关于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扶持政策兑现的报告(模板)

  3.申请丰九条第四条第二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扶持措施承诺书

  4.丰台区培育创新创业生态扶持政策申报表

  5.奖励一: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奖励信息表

  6.奖励二:引进孵化高成长性企业名录

  7.奖励三:获得市级政策支持配套奖励信息表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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