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24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复核等程序,现将苏州市2023年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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