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促进科普示范基地健康发展,根据《保定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请充分反映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以此作为基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2.如实申报。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
(1)《保定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保定市科普示范基地简介;
(3)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4)近两年科普工作计划、总结;
(5)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6)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人员资质、学历证明、科普场地和设施等相关材料;
(7)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建有科普示范基地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市属及市属以上单位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申请市级科普示范基地,需提供《保定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图片和视频资料以U盘形式报送。
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的科普示范基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统一报市科技局。
4.根据申报情况,市科技局将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择优认定一批市级科普示范基地。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8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人才大厦1520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韩雅静
联系电话:3312067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