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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第三批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1:19:56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331”工程,根据《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2号)、《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0号)和《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49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相关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指南。

  二、申报流程

  1.省系统申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苏发改办发〔2017〕979号)的要求,对集聚区进行网上申报推荐,需进行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发改委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申报。网上申报技术咨询:武惠阳15996341567。

  2.园区系统备案:申报单位在省系统填报的同时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第三批集聚示范区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3.纸质材料上报。请相关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按顺序胶状成册,一式三份;

  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申报材料将不接收)。

  4.截止时间:系统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1日(周五),逾期不候。

  三、咨询电话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 67068037

  园区经发委:66681023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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