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22643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203室
邮政编码:124000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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