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244号)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7项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评审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634室
监督电话:0510-81821912;咨询电话: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510-81821904
无锡市科技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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