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3〕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相关区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市区)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如对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扬州市乡土人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0514-80978091
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7012987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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