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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伦理备选专家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伦理备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35:02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收藏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开展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专家复核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指导有关创新主体开展伦理审查、监督和教育培训工作,我委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长期征集各领域科技伦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及要求

  符合我委科技专家入库条件,并具有:

  (一)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伦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受过相关领域的伦理培训,能提供相关培训证明,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工作规范,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指导或参与科技伦理工作;

  (二)高级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位,在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统计、数据信息、法学、社会学、动物实验、伦理学、国际合作等领域科技工作满5年,且有受聘为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顾问或委员经历者优先。

  二、征集和遴选程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填报:备选专家(或推荐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请选择“个人业务申报及专家(科研人员)信息维护”进入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注意:在入库登记表入库类别栏目请必须选择“伦理专家”,上传正面近照、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供伦理培训证书扫描件等证明具备所申报专业方向伦理工作经历的材料;

  (二)单位审核: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专家所填详细信息真实性及有效性,给出推荐意见。如果所在单位(深圳市内)还未注册,请通知单位科技管理员注册单位信息并开通申报人账号。凭申报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如果在深圳市外且未在我委注册的,单位注册地是否在深圳一栏,选否,进入市外专家预审,由我委对进入预审的专家进行审核;

  (四)我委依程序审核入库。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0347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伦理专家申报步骤

 

(责任编辑:谭美琪)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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