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高新区)工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根据州科技局党组年度科技创新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3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年度州级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项目和医学科研联合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项目采取网上发布、公开申报、公平竞争、分期支持等方式,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1-30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从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之日算起。
三、申报主体和诚信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州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学科研联合项目仅面向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申报)。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申报主体要求拥有成果使用权,知识产权明晰,成果转化与推广地在黔西南州辖区内。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科研诚信良好,并须确保项目执行期内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单位和院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有效科研合作协议,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各县(市、高新区)要积极开展项目遴选、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地区择优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限且不占县(市、高新区)的推荐名额。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数不得超过1项(限项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主持承担在研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各级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若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将取消相关项目的评审立项资格(已立项的将追回相关项目经费),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项目诚信监督。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五)其他要求。各责任主体及职责符合《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
四、申报程序和咨询服务
(一)项目申报。通过登录金州政府网州科技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kjj_5135020/bmxxgkml_5135023/),进入“业务系统链接”板块,点击“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登陆,或直接进入申报系统(网址 https://kjj.jinzhoucloud.com),按提示登录、注册、申报。联系人:马聪、张朦,联系电话:0859-3222597。
(二)系统技术支持。由中信大数据公司负责解释项目申报系统的操作及维护问题。联系人:刘丹,电话:17601003057,QQ号:2312804830。
(三)申报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9月11日 17:00。
(四)纸质材料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完成后要认真阅读《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填上所申报项目的名称并签字盖章后,装订《在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的最后一页,每个项目胶装一式7份,由项目属地的科技部门收齐后(省驻州单位、州直单位可直接报送),于2023年9月8日-9月15日统一送至州政务大厅三楼法人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窗口咨询:州政务中心综合代理科,联系人:王旭、陈珍,电话:0859-3611003、0859-3611015。
附件:1.黔西南州2023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黔西南州2023年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3.黔西南州2023年医学科研联合项目申报条件
4.黔西南州科技项目管理计划申请书
5.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黔西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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