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有关要求如下:
“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全年开放,成果完成人(单位)可随时开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申报。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完成人向临汾市科技局申请“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成果完成人(单位)自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均一式2份)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成果完成人(单位)提交科技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出具《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连同成果完成人(单位)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根据省科技厅2023年上半年度科技成果登记集中受理工作要求,请成果完成人(单位)在线登记2023年1月1日-6月30日产生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单位)于8月22日前完成“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填报并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资料审查后,于8月24日前将《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和成果完成人(单位)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张恒艳
联系电话:0357-2100895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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