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平台,决定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黔南州分赛(以下简称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赛名称和主旨
(一)分赛名称
第八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黔南州分赛
(二)分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荔波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分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赛时间
2023年7月——9月
(二)分赛地点
福泉市平越客栈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向各地工信部门直接报名,并同时在“创客中国”大赛官网(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大赛官网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在“创客中国”大赛官网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省、州比赛。
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赛道赛、境外区域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资料报送
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参赛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于9月2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相关资料(每个项目单独装订,一式三份,要求见附件6)报送至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各参赛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将资料报送到县(市)工信部门。
(二)赛程设置
创客组和企业组赛程相同,均设赛前培训、初选、现场比赛三个阶段。
1.赛前培训会(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赛前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分赛的参赛要求、规则、评分标准进行讲解和答疑。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4:00。
培训内容:创客中国比赛的侧重点,项目计划书编写,路演注意事项等。
培训对象:有意向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黔南分赛的参赛选手、各县市工信部门联络员。
培训地点:福泉市平越客栈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2.初选(2023年9月3日)。采用资料比选形式开展,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企业组和创客组各选出16个项目(共32个)参加路演。如参赛项目少于32个则取消初选环节。
3.现场比赛(2023年9月8日)。采用“8分钟演讲推介+4分钟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的方式,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获奖项目。举办颁奖典礼,邀请有关领导、评委嘉宾,对获得复赛企业组和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团队进行颁奖、表彰。根据分赛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决赛。
4.推荐省赛
2023年9月12日前上报推荐项目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比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条件如下:
1.企业组
(1)在贵州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在贵州省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或已确定在我省开展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3.其他
2022年度在第七届“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黔南分赛中获前三等次奖项的项目不再进行黔南区域的赛事评比。若该项目取得突破进展,可以直接推送参与省赛。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激励
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分赛奖金:一等奖1.5万元/名、二等奖1万元/名、三等奖0.8万元/名、优秀奖0.2万元/名,共13.8万元。
(二)政策激励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宣传展示。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投融资对接。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组织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活动,聚集带动各类融资机构为参赛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
3.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项目,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5.政策扶持。在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对全国500强企业和全省50强企业分别予以政策扶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明确1名分赛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对接,于8月14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及赛前培训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13638541019,邮箱:gyyq15859@163.com)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各有关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参赛,特别是要组织动员好已纳入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赛。
(三)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受邀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现场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对外公示和公布。
(四)现场比赛期间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2名带队领导和各参赛项目2名参赛代表的食宿费用由分赛工作经费解决,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分赛项目评分指标表一并印发。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规则,确保公平公正。对于违反分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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